重中医学会﹝2024﹞11号
关于调整会费标准的通知
各团体会员单位、个人会员及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和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社会工作部、民政部关于发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合规指南》的公告(2024年第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会工作实际,经2024年12月20日第五届三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对学会会费标准进行调整。现正式发布,从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一、单位会员会费收取标准
三级医院、医药及相关企业 6000元/年
二级医院、科研、教学单位 4000元/年
一级医院及相关医疗单位 2000元/年
每年收缴一次。
二、个人会员会费收取标准
个人会员:60元/年。一次性收缴五年300元。
重庆市中医药学会
2024年12月23日
重庆市中医药学会关于调整会费收缴标准的通知(11号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