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中医药学会、专业委员会、团体会员单位、重庆市中医药学院、重庆医科大学各附属医院、陆军军医大学各附属医院、市属有关单位:
经研究,拟定于2025年9月召开重庆市中医药学会络病专业委员会换届选举大会,同期举办学术年会。请协助做好委员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委员会换届及组成原则
根据《重庆市中医药学会章程》和《专业委员会管理办法》规定,换届选举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委员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兼顾学科性和区域性,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促进专业委员会工作的开展;
(二)体现老、中、青结合的原则;
(三)体现民主协商与集中统一的原则。
二、专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
(一)政治表现好,热爱祖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中医药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热爱中医药事业,在中医药医疗、教学、科研、生产、科普、管理等工作中有突出贡献和一定影响力的相关人员;
(三)热心学会工作,积极参加和支持专委会各项工作;
(四)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五)应为本会会员,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三、专业委员会委员推荐办法及名额
(一)由各区县中医药学会、团体会员单位及中医药有关医、教、研单位推荐,每个专业委员会各区县及单位一般推荐 2-5 名,根据地域专科发展不平衡可适当增减名额。
(二)无中医药学会的区县由会员单位推荐。
(三)无区县中医药学会且非会员单位可推荐 1 名委员。
(四)专业委员会将名单汇总报市中医药学会秘书处审核。
四、专业委员会换届的基本要求
(一)专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本着自愿的原则,由各单位按条件推荐,新推荐的委员候选人未入会者须同时申请入会;
(二)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的候选人名单,由学会秘书处在民主协商的基础上提出,经专业委员会全体委员选举产生。
1、主任委员:应是在该专业领域具有较高学术影响力的学科(术)带头人,具备正高级专业职称,且只能在本会一个分支机构任职主任委员职务,任期原则上为一届(5年)。连任不超过两届;
2、副主任委员:根据委员数量设3-7人,原则上最多兼任一个分支机构副主任委员职务。连任不超过三届;
3、秘书:设秘书1人;
4、常务委员:当新一届委员总数超过50人时,可设常务委员5-7名;委员总数不足50人时,原则上不设常务委员。
五、注意事项
(一)专业委员会委员须填写“重庆市中医药学会专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未加入重庆市中医药学会者同时办理入会手续,填写“重庆市中医药学会会员入会申请表”,原任委员继任者均需重新填写委员候选人推荐表;
(二)各单位推荐工作应在2025年8月30日前完成;
(三)请各单位将委员候选人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70851216@qq.com,纸质版寄送至“重庆市大渡口区茄子溪街道钢城大道南段260号”。
(四)联系人及电话:刘军兵 15730111926
附件:1.重庆市中医药学会专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
2.重庆市中医药学会会员入会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