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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中医药学会“十二五”规划
   (2011-2015)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攻坚时期。根据《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重庆市卫生局“十二五”发展规划的要求,结合我市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情况和学会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目标与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根据国家卫生工作方针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要求,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医药文化建设的总体部署,服务于中医药事业发展全局,着力于学术引领和文化建设工作;按照“全面的继承、科学的发展”的工作思路,推进中医药学术发展,繁荣中医药文化,团结依靠全体会员和广大中医药工作者,坚持学会宗旨,增强学会的凝聚力和吸引力,积极向政府建言献策,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为中医药事业的快速发展不断做出新的贡献。

  (二)发展目标

  全面实施“中医药学术传承战略”、“中医药学术创新战略”、“中医药人才培养战略”、“中医药文化建设战略”、“中医药成果推广战略”,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促进人民健康水平的提高,促进经济社会更好更快的发展。

  搭建一个多层次、多学科的学术交流平台;创办一项中医药学术交流的高端峰会——国医名师大讲堂;组织开展一系列中医药重大学术活动;建立健全一套中医药学术发展制度规范;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的中医药人才梯队;建立并夯实一批中医药学术传承基地、继续教育基地和中医药文化建设基地;举办中医药学术、文化交流精品项目;加强学会自身建设,将学会打造成引领中医药学术发展和推进中医药文化建设的富有活力的中医药学术团体。

  (三)主要原则

  1.坚持双百方针,发挥学术引领作用,促进中医药文化繁荣和学术进步。

  2.坚持服务宗旨,提升服务水平,促进全民健康水平提高和经济社会发展。

  3.坚持依法办会,提高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人文化管理水平。

  4.坚持民主办会,发扬学术民主,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

  5.坚持继承创新,按照中医药发展规律丰富和发展中医药学术。

  6.坚持统筹兼顾,科学发展,促进学会各项工作的协调发展。

  二、任务与措施

  (一)加强学术引领,促进科技发展

  充分发挥学会的学术引领作用,推动学科发展与学术进步。增强中医药学术交流质量和实效;优化中医药学术发展环境,创新交流形式和机制,提高学术会议、学术期刊质量,推出一批高质量的中医药学术论文;做好科技奖励工作,推动学术创新、促进成果转化。以更加有利于中医药继承创新、更加有利于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为目标,促进中医药在国民经济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1.搭建学术平台,推出精品工程

  ——立足于医教研实际需求,组织多层次的学术活动。拓展研究平台,协调学会功能,组织开展重大学术课题的研究;有针对性地组织学术会议,提高基层中医药医疗水平;结合市科协、市卫生局下达的任务,争取更多的学科立项,开展丰富多彩的学术活动。

  ——推出学术交流精品工程。围绕对中医药发展方向具有引领作用的问题;对弘扬中医药特色,促进中医、中药协调发展有重大意义的问题;在应对公共卫生事件中作用突出的问题;在改善民生中学科特色突出、技术适应性强的问题,定期组织专家举办学术大讲堂。

  ——丰富和创新学术交流形式。开辟学术交流网站或专题网页信箱,推动在线学术交流;充分调动地方学会和各专科分会积极性,引入激励和竞争机制,发挥地方学会和各专科分会在学术交流中的作用;促进多学科联合办会,充分汲取兄弟学会在提高中医药学术质量方面的经验,促进中医药学术交流与发展。

  2.坚持学术特色,发挥中医优势

  ——突出中医药特色,挖掘中医药理论内涵,推动以中医药继承为基础的继承与创新协调发展,加强对具有中医药原创思维的基础理论和技术方法的挖掘、整理与继承,推动中医药学术健康发展。

  ——扎实做好中医药学术继承。弘扬名老中医学术经验,加强对历代医家及中医学术流派研究,对其学术源流、学术特点、特色疗法,组织宣传推广;整理和研究当代名老中医学术思想、临证经验、技术专长;加强名中医工作室建设,五年内建立5个名中医工作传承基地;办好国医名师大讲堂,评选“优秀基层青年中医”;组织优秀基层青年中医向名老中医拜师,促进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传承。

  ——发展中医药特色诊疗技术。组织专家开展中医药特色诊疗技术的整理、研究,明确适用范围,对应优势病种,促进特色诊疗技术的专病专科建设。培养特色技术传人,评选优秀中医药特色诊疗技术传承单位和个人,推动中医药特色诊疗技术的继承与发展。

  ——加快中医药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根据中医药的特点和发展规律,整合资源,研究建立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及运行机制,开展重大学术问题研究,为重大科研项目服务,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    

  3.参与标准制定,推进标准化进程

  ——加强中医药标准制定和研究工作。以突出辨证论治特色的中医病证诊疗及操作为重点,继续抓好中医药各学科常见病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名词术语规范、疗效评价标准、诊断标准、疾病名称标准、方剂配伍标准、临床试验方法标准、机构质量管理标准等的编制修订工作,研究并构建适合中医药特色的技术方法和标准体系,构建中医药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

  4.开展科技奖励,推动科技创新

  ——继续开展科技奖励工作。通过开展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李时珍医药创新奖、学术著作奖等奖励的评选表彰活动,促进中医药科技创新和学术进步。

  ——提高奖励工作规范性、权威性。通过不断完善相关的评选办法、评审程序,使评审更加科学化、规范化,使学会科学技术奖励权威性进一步提升。

  ——重视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关注和支持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中医药科研项目。积极开展厂会合作,努力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

  (二)增强人才意识,重视队伍建设

  1.重视人才培养,增强创新意识

  ——推进人才工程,培育一代名医。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第四届“重庆市名中医”的评选工作;发掘、举荐、表彰一批全市性中医药著名专家和中医药创新型人才。

  ——表彰优秀人才,营造成才氛围。为新一代中医药管理者、优秀青年中医、中医药文化建设工作者等各种人才脱颖而出营造良好氛围,提供有利条件。评选“优秀中医院院长”10名、“卓越青年名中医”30名、“优秀中医药文化工作者”30名。

  ——鼓励科技创新,举荐优秀人才。推出创新型人才及创新性科技成果,鼓励原始创新。继续做好国家和市科学技术奖、青年科技奖、青年女科学家奖等奖项的推荐工作,为国家举荐优秀中医药人才和科研成果。

  2.健全评价机制,完善评价体系

  ——健全评价标准,引导人才培养。依照《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精神,遵循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和特点,建立、健全有中医药特色的人才评价标准。

  ——完善评审制度,推进评审公开。完善人才评审制度,建立评审专家信用制度,加强对评审过程中的监督,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评选人才。

  3.重视学术传承,培养优秀传人

  ——按照中医药传承的自身规律,打造人才梯队。定期举办著名中医药学家学术继承高层论坛,强化“跟名师、做临床”的人才成长规律,全面建设老、中、青结构合理的学科队伍,并重点扶持一批中医药科技创新团队。对带徒名师、高徒、梯队设立专项奖励,促进人才梯队建设,评选“‘薪火相传’学术传承奖”20个,“全国中医学术继承杰出青年”10名。

  ——面向基层民间,传承特色技法。组织挖掘整理民间中医药宝库,将散见于民间基层治疗的一技之长、特色技法挖掘出来,加以整理、提高、推广,使中医药特色诊疗技法更好的传承发展。

  4.拓展培养途径,加速人才成长

  ——继承传统模式,促进学术传承。全面开展以“读经典、跟名师、做临床”为主题的读书活动。按照名老中医推荐、中医药专家把关、藏书部门提供服务的原则和程序,从学术水平高、临床实用价值大的古籍中,为初级、中级、高级中医药工作者提出必读书目,并举办全国性中医经典知识竞赛,促进中医药学术传承和发展。    

  ——适应时代要求,拓宽培养途径。积极探索中医药人才培养新形式,适应信息时代要求,发挥网络的优势,为广大中医药工作者提供更多有价值的、不断更新的优势资源,创新培养模式,提高培养效率。

  ——结合“三名”工程,加快人才培养。加强与中医药医疗、教育、科研等机构的合作,推动“名院共建、名医培养”工程。遴选一批在相应学科具有突出优势、在专科专病方面有特点的单位,通过“师带徒”的方式,培养一批医德高尚、医术精湛的优秀人才。

  (三)深化继续教育,拓宽人才培养渠道

  1.优化继教模式,改进培训机制

  ——拓展继续教育形式。在课程教育、教材培训、会议以及讲座等传统继续教育教学模式的基础上,开拓新的继续教育渠道,建立医疗通告、科学会谈、同行交流等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形式。加强网络平台和数字资源建设,开设网络教育培训课程,提高中医药培训的信息化水平。5年内,依托学会现有网站,建成覆盖广泛的远程网络继续教育平台。

  ——加强多渠道合作。摸索中医药人才培养、技术更新和科研推进的路径,广泛开展与地方学会、专科分会、中医药院校、中医药科研院所、中医医院以及中医药企业的合作,探索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搭建技术创新平台,加强中医药技术培训路径。

  ——注重继续教育效果评价体系建设。依托学会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成立继续教育效果评价委员会或小组,评估继续教育在中医药行业发展中的作用。优化继续教育项目,并探索继续教育项目评价方法。

  ——开展适合不同层次中医药人才的继续教育项目。根据需求,联合地方学会,指导专科分会,建立适用于不同层次中医药人才需求的继续教育模式。开展面向不同层次人员的继续教育项目,扩大继续教育覆盖面。

  ——加强基层中医药工作者的继续教育。完善针对社区以及农村等基层中医药工作者继续教育方案,设计符合基层中医药工作者需求的继续教育项目,搭建基层中医药工作者继续教育平台。

  2.发挥专家优势,开展特色培训

  ——扩大继续教育范围。以知识获取、技术发展、临床实用与科技成果转化为目标,扩大继续教育范围。提供临床技能、实验方法以及医学管理等不同领域的继续教育项目。开展现代医学知识和医学相关科学知识的继续教育,尤其是循证医学、转化医学等学科的继续教育。每年举办10个继续教育项目。    

  ——开展多种技术培训,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研究制定适宜技术培训项目,撰写培训教材,依托多媒体课件和配套软件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与交流。

  (四)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加快中医药文化普及

  1.注重文化传承,推动科普宣传

  ——根据国家关于建设文化强国、文化富国的相关方针、政策,总结中医药文化发展的实践和经验,全面深化开展中医药文化建设。

  ——深入开展中医药文化核心内涵以及价值体系方面的理论研究,探索中医药文化传承模式。不断提高中医药从业人员道德素质,推进中医药从业人员道德标准的落实。协调中医药文化建设与中医药学术发展的关系,促进中医药行业完善中医药文化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组织开展中医药文化研究。利用学会专家资源优势,组织相关专家开展中医药文化研究。联合中医药院校以及专委分会开展中医药古籍普查工作,开展地方中医药文化的发掘、整理工作。

  ——不断推进中医药文化人才队伍的建设,培养并推出在全国范围内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中医药文化领军人才。

  2.加大科普力度,引领大众健康

  ——加强科普宣传教育工作。以中医药文化普及为基础,深入开展中医药知识的普及。开展养生健康咨询活动,重点推出具有中医特色的体质辨识、慢性病管理、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对等知识的普及项目。

  ——把握时代要求和群众需求,积极探索中医药文化科普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强中医药文化及科普队伍建设。组建中医药科普专家库,成立中医药科普讲师团,深入基层开展中医药文化普及工作。建设10个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加大中医药文化传播与普及力度。

  ——培养并推出优秀中医药科普工作者。组织开展“百名中医科普专家讲科普”活动,继续扩大“中华中医药学会科普专家名录”,加快普及中医药文化和技术知识。5年内,开展30场次的“中医科普专家讲科普”活动,推出30名中医药科普专家。

  ——继续做好科普系列丛书的编写工作。整合现有中医药科普资源,打造中医药精品科普阵地,5年内组织中医药科普专家编写5部既能够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又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对百姓生活方式具有科学引导作用的科普作品。实施“中医药大家写小书”工程,撰写5部中医药文化知识“小书”。

  3.满足群众需求,服务经济建设

  ——深化“治未病”理念的宣传,推进“三进”活动。宣传“治未病”理念,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的需求,扩大中医药的社会服务覆盖面。

  ——开展健康咨询与义诊服务,宣传、普及中医药健康理念。组织各专科分会,联合地方学会以及中医院校、医院等机构,开展健康咨询与中医药义诊服务。“十二五”期间,遴选5家“中医药健康教育促进医院”。

  4.扩大传播途径,建立科普网络

  ——不断增强中医药文化知识科普宣传力度。联合地方学会以及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中医药文化科普活动。

  ——加强中医药文化科普渠道建设。联合电视台、广播电台、报刊以及网络等传播媒体,推出中医药文化科普品牌栏目,传播中医药文化知识。  

  中医药科普“三进”工程:组织中医药科普专家、中医药专家等,开展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的“三进”工程,提高农村、社区中医药服务可及性和服务水平。联合区县学会每年组织开展不少于6场次的“三进”活动。  

  完善中医药网络信息平台建设。依托学会现有网站,提供科普知识、科普动态、科普书籍及音像资料、典型示范及在线查询等信息服务,满足群众需求。

  (五)注重自身建设,完善服务功能

  1.推进组织建设,增强发展活力

  ——加强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办事机构整体水平。继续深化学会改革,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工作程序;健全考核奖励机制,探索建立有利于学会自律、自立、自主发展的机制;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建设,增强服务能力和发展能力。

  ——利用信息化、网络化技术,推进办公自动化。完善学会网上自动化办公系统(OA办公系统),提高工作效率;以信息资源整合为重点,推进完成论文库、科研成果库等信息库的建设任务。

  ——加强会员发展,积极吸纳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吸纳更多年轻中医药科技工作者到学会中来。“十二五”期间,学会探索通过个人在线注册申请入会、通过总会直接申请入会等形式,发展更多会员。注重吸收不同学科、不同地区热爱中医药事业的科技工作者,以及关心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单位和企业加入学会,建立多元结构的会员制度。

  ——充分专业委员会的作用,促进专业委员会的发展。加强内涵建设,科学合理地设置专委会,鼓励专委会以不同形式联合申报国家、省部级科研课题;发挥专科优势,制定符合临床各科疾病中医药诊断及疗效判定标准;发挥分会在科技创新中的积极作用,在行业专项建设中发挥专委会学术引领作用和主导作用。

  ——积极协调、指导区县中医药学会的工作,构建一个“政府支持、部门协作、地方联动、上下一致”的学会工作新格局。加强与地方学会的联系与沟通,发挥学术引导作用,指导地方学会开展学术交流;创造条件,调动各地学会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各地学会的作用,通过组织学会互访、内部通报、通讯、网络等形式,加强交流,资源共享,构建协调一致的覆盖全市的中医药学会网络。

  ——加强与兄弟学会的交流、协作,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进步。与兄弟学会团结协调,联合举办多学科学术会议、论坛,促进多学科交叉,共同开展跨地区、跨学科的重大学术问题研究活动,促进中医药事业的繁荣发展。    

  2.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

  ——依托学会联系广泛、组织网络健全优势,发挥党和政府联系中医药科技工作者的桥梁纽带作用。开展中医药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利用学会的网络信息平台,搭建起更为快速、便捷的联络通道,了解会员和中医药科技工作者的基本状况;及时、准确地向党和政府反映中医药科技工作者的建议和诉求。

  ——发挥人才荟萃、专家云集和相对客观独立的优势,当好政府的参谋助手。强化主动参与意识,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努力在项目评估、技术论证、技术准入、政府决策咨询等方面为政府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在协助政府妥善处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积极发挥重要作用。

  ——组织中医药卫生政策研究,充分发挥行业智囊团、思想库作用。依托中医药科技工作者对中医药卫生事业状况和规律的认知优势,结合我市卫生事业及中医药事业发展,特别是针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专题调研,开展战略性、前瞻性政策研究,为政府决策提供理论依据。

  ——增强责任意识、积极参与医改。结合我市医药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以发出倡议、举办专题论坛、宣传先进等形式,动员广大会员和中医药科技工作者积极投身医改,做医改的支持者、参与者,发挥主力军作用。动员广大会员和中医药工作者致力于发挥中医药在防病治病中的重要作用,在医改中发挥中医药的长处,实现中医药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充分利用学会的组织优势,投身到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中。通过自身力量或寻求合作,选择3家中医医院、3家中医药企业,采取提供技术支持的方法,开展合作共建,加强厂会合作,促进企业的创新体系建设。“十二五”期间,广泛联系中医药相关领域的企业,做好中医药科技产业化服务及企业中医药文化建设服务。

  ——继续完善网站构架,进一步提高为广大会员和中医药工作者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以网站管理系统为平台,进一步完善学会会议管理系统,加强公益性信息资源建设,提高信息的时效性,提升学会网站的访问量和知名度;加强信息报送员队伍建设,加强与会员的网上联系与沟通,加快服务对象信息库建设,拓展为专家、会员服务的内容,实现学会传统职能的进一步转化,提高学会信息化服务与水平。

  ——广纳社会人才,发展志愿者队伍。建立学会志愿者鼓励机制,充分调动志愿者的积极性,通过志愿者向社会展示学会风貌。5年内使志愿者队伍发展到50人定期为学会服务,每年动员200人次的志愿者队伍为学会各种活动提供服务。

  三、实施与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本规划的贯彻落实工作,对规划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总结考核。指导区县学会和各专委会年度规划与本规划相衔接,注重短期措施与长期措施配合,对主要指标设置年度目标,充分体现本规划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加大学会的推动力,促进各专委会、各地学会的联合协作,建立强有力的学会协调机制。

  ——健全责任制度,建立目标明确、切实有效的工作责任制,全面实行目标管理,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有总结,认真做好每项任务、每个项目的任务分解落实方案,明确工作职责、时间进度和质量要求,明确任务和项目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确保本规划落到实处。

  ——加强统筹协调。各区县学会和各专委会可结合本地区、本专业的实际情况,参考本规划制定实施“十二五”规划和年度计划,将学会事业发展规划与国家及地方有关中医药事业规划进行衔接,坚持大联合、大协作的工作机制,加强与科技、财政、民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

  ——完善经费多元筹措机制与筹资渠道。加强厂会合作,开辟社会资金投入渠道,广泛吸纳境内外机构、个人的资金,支持学会事业健康发展。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有关章程规定,吸收民间资金,依法接受社会捐赠,为学会的学术研究活动争取必要的经济支持,确保学会工作的顺利开展。

  ——加强监督检查。实行规划年度监督、中期评估和终期检查制度。建立动态评估评价机制和有效的激励机制,强化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跟踪分析,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总结评估和表彰奖励,并依照相关程序适时对规划内容进行调整。不断完善和优化规划实施方案和实施手段,促进规划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