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中医药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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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度国家级中医药
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
各专业委员会、团体会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申报2024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国中医药继教办发〔2023〕1号)文件要求,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根据培训对象的层次定位,项目内容分为知识技能类、学习提高类、前沿进展类三个类别。
(一)知识技能类:以中医药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为主,主要针对中级以下职称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
(二)学习提高类:以提高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为主,主要针对中级及以上职称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
(三)前沿进展类:以本专业前沿知识、理论、技术及与多学科交叉融合为主,主要针对中、高级职称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
二、项目分类
为保持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可持续性,培育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精品项目,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分为年度项目、备案项目。
(一)年度项目:新申报项目,通过专家评审被立项后,在2024年度内执行。
(二)备案项目:原有项目,符合备案申请条件,无需经过专家评审程序,通过备案申请在2024年度内执行;执行情况良好者,可继续备案申请下一年度项目。
三、申报条件
(一)年度项目申报条件
1.主办单位、授课教师符合《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办法》(国中医药继教委发〔2007〕2号)规定的基本条件。
2.申报“前沿进展类”项目,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主讲人及50%以上的授课教师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岐黄学者;长江学者、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等国家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培养对象;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专家;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全国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代表性传承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专科)学科带头人或学术带头人;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青年岐黄学者。
(二)备案项目申请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内容相同、名称相近、主办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相同的项目,3次被列入2019-2023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
2.按规定执行,每年度培训人数在60人次以上,学员满意度90%以上;
3.按规定报送项目执行情况等相关材料。
四、申报方式
2024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
(一)拟申报2024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依据实际情况填写《2024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附件1)或《2024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备案申请表》(附件2),发送至重庆市中医药学会邮箱(cqszyyxh@163.com),学会进行审核并报送至市卫生健康委。
(二)市卫生健康委通过管理系统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后,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五、其他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中医药优势特色、师资水平、培训能力和培训对象层次,在知识技能类、学习提高类、前沿进展类三类别中确定申报项目类别,确保项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未执行的2023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需重新进行申报。
(二)各申报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中医药优势特色、师资水平、培训能力和培训对象层次,在知识技能类、学习提高类、前沿进展类三类别中确定申报项目类别,确保项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申报项目应以保证培训质量为前提,规模不宜过大,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学术会议、论坛、学术讲座等学术活动不得申请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
(四)各单位的申请表集中申报时间为10月25—30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易美彤、秦秋琴 联系电话:023-67063895
电子邮箱:cqszyyxh@163.com
附件:1.2024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
2.2024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备案申请表
重庆市中医药学会
2023年10月25日
附件1
2024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
申 报 表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所属学科及代码
申报类别□知识技能类 □学习提高类 □前沿进展类
一、基本信息
主办单位 | 名 称 | ||||||||||
项目负责人 | 手机号码 | ||||||||||
联系人 | 固定电话 | ||||||||||
资质 | £地(市)级以上医疗机构 £教育部登记注册的开设中医药类专业的教育机构 £省级以上中医药科研机构 £省级以上中医药学术团体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或重点专科(专病) £受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委托开办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单位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优势学科继续教育基地 | ||||||||||
承办单位 | 名 称 |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资 质 | £地(市)级以上医疗机构 £教育部登记注册的开设中医药类专业的教育机构 £省级以上中医药科研机构 £省级以上中医药学术团体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或重点专科(专病) £受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委托开办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单位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 | ||||||||||
实施方式 | £培训班 □研修班 □现代远程教育 □其他 | ||||||||||
培训对象 | 所属科别 | ||||||||||
培训范围 | □全国 □本地区 □农村 □城市社区 | ||||||||||
人员层次 | □初级以下 £初级 □中级 □高级 | ||||||||||
计划培训人数 | 收费标准 | ||||||||||
培训地点 | 省(区、市) 市 | ||||||||||
培训日期 | 月 日-- 月 日(不含报到及撤离时间) | ||||||||||
教学时数 | 考核办法 | 申请学分 | |||||||||
二、师资水平
主 讲 人 | 姓 名 | 出生年月 | ||||||
学历学位 | 毕业学校 | |||||||
专 业 | 职 称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授课教师 类别 | 教学时数 | |||||||
授课内容 | ||||||||
学术水平和技术专长 | ||||||||
教师姓名 | 职 称 | 所在单位 | 授课内容 | 教学 时数 | 授课 教师 类别 | |||
注:前沿进展类项目应注明授课教师类别:①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岐黄学者;②长江学者、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等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开展的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培养对象;③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专家;④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⑤全国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代表性传承人;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专科)学科带头人或学术带头人;⑦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青年岐黄学者。
三、目的内容及前期基础
培训目的 | |||||
培训主要内容及学术水平 | |||||
主办单位与项目相关工作概况 | 近三年举办继续教育项目情况 | ||||
项目名称 | 项目 负责人 | 举办 时间 | 授予 学分数 | 审批单位 | |
其他支撑条件
|
四、审批意见
主办单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专家组 评审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国家 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审批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备 注 |
填表说明
一、填写内容须实事求是,表达应简明扼要。表格内选择项内容在□内打“√”。无填写内容时填“无”。
二、主办单位为申报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单位,承办单位为实际执行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单位,二者可为同一单位。
三、申报内容分为知识技能类、学习提高类、前沿进展类。“知识技能类”以中医药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为主,主要针对乡村医生、初级及以下、中级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提高类”以提高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为主,主要针对中级及以上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前沿进展类”以本专业前沿知识、理论、方法、技术或跨学科融合为主,主要针对中、高级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三者只可选择其一。
四、学术会议、论坛、学术讲座等不属于申报范畴。申报项目的名称、内容、教学时数及授课教师不可任意更改。教学时数计算为每个学时50分钟,半天4学时,每天不超过8学时,报到、撤离等与教学无关的时间不计入。
五、培训对象所属科别应详细注明,并填写相应代码,见附表。
六、培训内容为中医药新技术、新方法和科研成果的引进应用与推广者,应在申报表后附相关辅助证明材料。
七、主办单位联系人及固定电话将在文件中公布,请如实填写。
八、本申报表须用A4纸打印,超出格式者可另加页。
附表
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学科分类及代码
代码 | 学科名称 | 代码 | 学科名称 |
1 | 中医基础 | 17 | 中医外科相关学科 |
2 | 中医脑病学 | 18 | 中医妇科学 |
3 | 中医心病学 | 19 | 中医儿科学 |
4 | 中医肝病学 | 20 | 中医骨伤科学 |
5 | 中医脾胃病学 | 21 | 针灸学 |
6 | 中医肺病学 | 22 | 推拿学 |
7 | 中医肾病学 | 23 | 中医眼科学 |
8 | 中医血液病学 | 24 | 中医耳鼻喉科学 |
9 | 中医肿瘤病学 | 25 | 中医康复学 |
10 | 中医内分泌病学 | 26 | 中医急诊学 |
11 | 中医痹病学 | 27 | 中医“治未病”学 |
12 | 中医老年病学 | 28 | 中药学 |
13 | 中医神志病学 | 29 | 中医护理学 |
14 | 中医内科相关学科 | 30 | 少数民族医药学 |
15 | 中医皮肤病学 | 31 | 中医药管理学 |
16 | 中医肛肠病学 | 32 | 其他学科 |
注:1.学科目录参照往年申报情况及《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制定。
2.中医基础主要包括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医方剂学、四大经典、医史、文献、医古文等。
3.表中各学科均包含中西医结合相关学科。
附件2
2024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
备案申请表
项目名称
主办单位
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申请时间
所属学科及代码
项目类别□知识技能类 □学习提高类 □前沿进展类
一、2019-2023年期间,承担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情况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 负责人 | 主办单位 | 举办 时间 | 学时数 | 授予 学分数 | 培训人次 | |
其他支撑条件 | 提供所承担项目的《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报告表》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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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师资情况
主 讲 人 | 姓 名 | 出生年月 | ||||||
学历学位 | 毕业学校 | |||||||
专 业 | 职 称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授课教师 类别 | 教学时数 | |||||||
授课内容 | ||||||||
学术水平和技术专长 | ||||||||
教师姓名 | 职 称 | 所在单位 | 授课内容 | 教学 时数 | 授课 教师 类别 | |||
注:前沿进展类项目应注明授课教师类别:①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岐黄学者;②长江学者、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等国家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培养对象;③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专家;④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⑤全国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代表性传承人;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专科)学科带头人或学术带头人;⑦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青年岐黄学者。
三、2024年备案项目基本情况
实施方式 | □培训班 □研修班 □远程教育 □其他 | ||||
培训对象 | 所属科别 | ||||
培训范围 | □全国 □本地区 □农村 □城市社区 | ||||
人员层次 | □初级以下 □初级 □中级 □高级 | ||||
计划培训人数 | 收费标准 | ||||
培训地点 | 省(区、市) 市 | ||||
培训日期 | 月 日至 月 日(不含报到及撤离时间) | ||||
教学时数 | 申请学分 | ||||
考核办法 | |||||
联 系 人 | 固定电话 | ||||
四、审批意见
主办单位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审批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备 注 |
填表说明
一、本申请表填写内容须实事求是,表达应简明扼要。表格内选择项内容在□内打“√”。无填写内容时填“无”。
二、备案申请条件:内容相同、名称相近、主办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相同的项目,3次被列入2019-2023年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按规定执行,每年度培训人数在60人次以上,学员满意度90%以上;按规定报送项目执行情况等相关材料。
三、项目类别分为知识技能类、学习提高类、前沿进展类。“知识技能类”以中医药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为主,主要针对乡村医生、初级及以下、中级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提高类”以提高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为主,主要针对中级及以上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前沿进展类”以本专业前沿知识、理论、方法、技术或跨学科融合为主,主要针对中、高级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三者只可选择其一。
四、项目名称、内容、教学时数及授课教师不可任意更改。教学时数计算为每个学时50分钟,半天4学时,每天不超过8学时,报到、撤离等与教学无关的时间不计入。
五、培训对象所属学科应详细注明,并填写相应代码(见附表)。
六、主办单位联系人及固定电话将在文件中公布,请如实填写。
七、本申报表须用A4纸打印,超出格式者可另加页。
附表
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学科分类及代码
代码 | 学科名称 | 代码 | 学科名称 |
1 | 中医基础 | 17 | 中医外科相关学科 |
2 | 中医脑病学 | 18 | 中医妇科学 |
3 | 中医心病学 | 19 | 中医儿科学 |
4 | 中医肝病学 | 20 | 中医骨伤科学 |
5 | 中医脾胃病学 | 21 | 针灸学 |
6 | 中医肺病学 | 22 | 推拿学 |
7 | 中医肾病学 | 23 | 中医眼科学 |
8 | 中医血液病学 | 24 | 中医耳鼻喉科学 |
9 | 中医肿瘤病学 | 25 | 中医康复学 |
10 | 中医内分泌病学 | 26 | 中医急诊学 |
11 | 中医痹病学 | 27 | 中医“治未病”学 |
12 | 中医老年病学 | 28 | 中药学 |
13 | 中医神志病学 | 29 | 中医护理学 |
14 | 中医内科相关学科 | 30 | 少数民族医药学 |
15 | 中医皮肤病学 | 31 | 中医药管理学 |
16 | 中医肛肠病学 | 32 | 其他学科 |
注:1.中医基础主要包括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医方剂学、四大经典、医史、文献、医古文 等。
2.表中各学科均包含中西医结合相关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