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任务。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提高各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能力,我们决定举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暨中医适宜技术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其有关中医药政策讲解;
2、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设计思路及公共卫生概念讲解;
3、《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技术规范》主要内容;
4、《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指导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解读;
5、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
6、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规范与考核;
7、老年人和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和技术规范讲解;
8、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糖尿病健康管理、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等方面中医适宜技术;
9、中医治未病管理工作、治未病理念及怎样运用传统疗法防治疾病;
10、平衡针灸治疗颈肩腰腿痛、穴位埋线、浮针手法、太极针灸、热敏灸、推拿、按摩、刮痧、拔罐、穴位帖敷等中医药适宜技术;
11、基层医疗机构中感冒、咳嗽、泄泻、胃脘痛、不寐和痛经等常见病、多发病的中医基本理论、中医药基本治疗方法;
12、社区、农村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和应用的做法和经验。
二、培训方式
培训班将邀请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方面资深专家教授主讲。培训以讲座、研讨、交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参加对象
各地卫生局、中医药管理局、中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单位主管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
四、时间和地点
第一期 成都市 2017年4月11日-14日
第二期 厦门市 2017年5月16日-19日
第三期 西宁市 2017年6月13日-16日
五、收费标准
培训班收费标准为118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并由协办单位出具报销凭据方可报销。
六、报名联系方法
会务联系人:李悦
报名电话:(010)88461136 88465119
传 真:(010)88461136
邮 箱:245300349@qq.com